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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李鴻典/台北報導

漲漲漲,什麼都要漲,手搖飲要漲、連鎖火鍋要漲,衛生紙也傳出要漲,還不僅如此,有媒體報導,因為國際燃料價格走揚,電價可能跟著調漲,報導還推估電價漲幅應為一成!對此,經濟部澄清,電價公式明定漲跌幅以3%為限,不會有媒體報導上漲10%情形,且為穩定物價,經濟部傾向以電價穩定基金彌補漲幅,不調漲電價。

電價、用電量、台電、電表

▲圖/資料照

經濟部能源局在昨(25)日晚間發出新聞稿指出,有關107年上半年電價費率審議,已於2月22日召開第一次場次工作會議展開,並規劃於3月中下旬召開正式會議審定,經濟部表示,依106年訂定的電價公式如需調整電價每次調幅以3%為上限,不會出現媒體報導上漲10%的情形,同時,又有電價穩定基金,適時作為穩定電價機制,讓電價不會波動太大。

新聞稿指出,經濟部依去年修正公布電業法第49條規定,研擬「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」,並於去年11月6日完成公告。為確保電價能反映合理成本,同時避免電價大幅波動影響民生經濟,電價公式已明定每半年進行電價費率檢討,並對電價漲幅及跌幅設定3%上限,故不會有調漲10%的情形發生。

經濟部表示,電價公式的組成是由電業各類經營因子(含利潤)除以售電度數,電業各類經營因子包含燃料成本、維護費、折舊、利息等,影響因子眾多且複雜,加以國際燃料價格變動頻繁及採購時間落差等因素,目前尚需電價審議會進一步檢視。

經濟部強調,因電價為影響民生物價的重要因素,電業法於去年修法時,即考量減緩電價短期大幅波動對民生經濟的衝擊,設置電價穩定基金用以平穩電價,累計104年及105年台電公司超收利潤應納入電價穩定基金的金額約為828億元。經濟部再次強調因電價影響物價,為穩定物價,經濟部傾向運用電價穩定基金,來彌補漲幅,不調漲電價。



文章來自: http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351711&PageGroupID=4LV LV包包 LV皮夾 LV皮夾 LV旗艦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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