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日本一名男子,三年前曾經犯下「對未滿十八歲的女性買春」的罪案;三年之後,這名男子用Google搜尋,還會是查到自己當年犯案的報導,他認為自己的人格權被Google侵犯,因此控告Google,這起案件由日本「埼玉地方法院」審理。而Google方面表示,願意與原告對質,表明了「不怕官司」的態度。

原告指出,從他被捕到現在,已經過去三年了;但只要上Google,打出自己的名字,當年的案件報導,仍然會鉅細靡遺地被搜尋出來。這名男子認為,自己的人格權,也就是「改過自新的權利」,受到Google侵犯,生活也受到影響,因此才會控告Google。

Google日本分公司則是表示,搜尋引擎所搜尋到的資訊,也是社會「知情權」的一部份,Google將會捍衛這項權利。

以下文章來自: http://new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51018/15360837.htmlcoach包包型錄 coach outlet coach皮夾 LV包包 LV皮夾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翁嘉慧焚舵栗仗什 的頭像
    翁嘉慧焚舵栗仗什

    annieholieb的部落格

    翁嘉慧焚舵栗仗什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